茂名市电子商务协会

高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成功开标

2020-7-9 17: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60| 评论: 0

摘要: 2020年7月7日,高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在茂名市众城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最终确定了中标(成交)供应商如下: ...

2020年7月7日,高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在茂名市众城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最终确定了中标(成交)供应商如下:



高州市政府的采购单位代表、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以及各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并见证了开标。


通过高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加强高州市的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为高州市的乡村振兴和扶贫兴农大业助力!




  附:高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简介

  1、项目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2、项目实施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实施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实施、行业监管、社会共同参与”的统筹发展格局,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发展环境。

  助力扶贫,靶向发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绣花”的本领。在物流培训、供应链等项目建设上,向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产销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将农户纳入农村电商发展链条,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群众。

  挖掘潜力,巩固提升。对产业基础较好的示范镇,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深化电商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加强品牌培育,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品控能力,推动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巩固提升电商扶贫成效。

  强化激励,鼓励创新。加强典型激励支持,鼓励农村电商发展水平较好的镇(街道)探索农村现代流通和县域电商发展新模式。以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为导向,以数据驱动为核心,面向“三农”创新大数据、云服务、智慧物流等技术应用,培育辐射带动效应较强的电商产业集聚区,加强创新孵化的引导和接入,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发展目标。

  我市通过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建设,实施“互联网 ”战略,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增强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业发展;显著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促进扶贫带贫、产销对接、便民消费等成效明显。力争我市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形成的产销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条数≧1,形成全链条标准化农产品品种数量≧1,农村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速≧10%,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3、项目建设内容和工作要求

  项目建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项目建设的相关情况,让项目管理更科学高效透明。《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97号)要求,我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将建设以下三大方面的内容: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建设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支持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在2018年省级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基础上构建县级物流服务中心、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增建4个以中心镇为单位的物流配送中心(4个中心镇不建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配套建设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设施,辐射服务周边乡镇的农村流通,重点服务省定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农产品流通,发展智慧物流。建成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形成的产销一体化农产品供应链条数2条以上,形成全链条标准化农产品品种数量2种以上。

  工作要求:通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县域农村产品供应链和营销体系,促进当地农村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提高品控能力。通过大力推动农村产品上行实现当地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或县域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速达10%以上,同时按照粤财工〔2019〕134号文件要求,达到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时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值。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乡村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改造,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行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升级,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厂房。

  工作要求: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各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即时的可视化管理,其中镇级电商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50%以上,省定贫困村实现全覆盖。电商服务站点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淘汰不能充分发挥效能的站点并进行增补。原则上每个镇仅支持建设1个电商服务站,每个行政村仅支持建设1个电商服务点。对于行政村常住人口总数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可增加支持建设一个电商服务点,电商服务点之间的距离应超过2公里以上。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支持对基层干部、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服务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的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如实做好培训记录。重点培训县乡村基层干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农村妇女、残疾人、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等,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结合扶贫脱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农产品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培训,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

  工作要求:各类型电商培训人次总和达到3000人次以上;对贫困人口的培训人次达到省定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0%以上(外出务工者除外)。建立分层培训机制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孵化机制。为参训学员组织各类型电商用工对接会5场以上,参加对接学员总数不低于300人。

  3、建设期限:

  2021年3月前必须完成项目建设的相关内容,2021年4月完成项目绩效的自查自评工作,迎接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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